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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将学会一个人

我们终将学会一个人

时间:2021-04-22 20:48:14 分类:出版图书 来源:掌中云 主角:何心, 沈昊泽

《我们终将学会一个人》讲述了主角何心 沈昊泽之间的故事,小说文笔娴熟,言语精辟,实力推荐。李轩沮丧地点点头,“你可要对我负责……”……第二天我看到手机里有17通未接电话,全是小七打来的。我约她老地方见面。“说,你和他昨晚进行到哪一步,和他接吻的感觉像不像吻到了金城武?身上有几块腹肌,胸毛占浑身的毛发的百分比,胳膊上有没有刺别的女人的名字……”我到底是上辈子做了多少缺德事,竟交了小七这么个极品损友。“姐们,别问了,我害怕。”“你怕什么呀,明天又不是世纪末日,天又没塌下来,你养的金鱼还在我家鱼缸里游来游去,下水道又没堵住,冰箱里的牛奶又没过期,老板又没打算炒你的鱿鱼,父母又没的催你立刻带男人回家,你的业绩又不是拿了倒数第一,信用卡又没有刷爆,车子的贷款早已还清。话说,你昨晚到底跟他进展到哪一步了,我打了你十几通电话都没接。”

重度幻想病人

听说,我的第17任男友订婚了,也就是我的上一任前男友李轩。听完这个消息我有种电闪雷鸣、地面蹋陷、山洪暴发的恐惧感。不,确切的说是我绝望了。虽说我身上穿着的是他上个月给我买的LA PERLA内衣,但从身体毛孔里透出的羞辱感让我接近歇斯底里。

我叫何心,目前长着一张榴莲似的岁月蹉跎的脸,和因为失眠熬出来的熊猫眼袋。其实就在前几天我还是个扮装淑女的萝莉美女,穿着粉红色的高跟鞋和森系斗逢小短裙和闺蜜小七大谈宫崎峻动漫电影的发展方向。可是我现在只能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房间里听单身情歌。单位请假三五天,手机24小时关机状态,不想说话,不想出门。除了外卖以外,冰箱里像个废旧垃圾场,里面放着过期的牛奶和半个烂菠萝。我吸着他还没有吸完的半包中南海,肺里像进了有毒的气体一般,躬着身体,咳嗽得眼泪直往外掉。我不知道是因为心里难受,可能是被烟给熏着了吧!

桌子上还有半瓶没有喝完的黑朗姆酒,那是他在我重感冒的日子里特意去买的。他不知道从哪道听途说了一个偏方,说白开水兑少量黑朗姆酒可以治感冒。我猛得一口灌下黑朗姆,虽然我这营养不良的生命对酒精过敏,但我只是想单纯的把糟踏的很狼狈。这样,在他回来拿衬衫,拿他的内裤,抱回他养的加菲猫,还我家的钥匙时,至少可以看见奄奄一息的我,从而可以激发他对我最后一丝内疚和一丁点的同情心。但是他没有,他骨子里没有一丝的同情因子。至少在我自虐自残垂死的那几天里,他没来我家看过我一眼。

作为没文化的城乡结合部大龄少女,兼扛着米兰时装展LV红白条纹手提袋的进城民工,我知道自己没有放纵的资本,也没有玩世的**,于是我总是倾尽全力去和每一个男人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虽然我的恋情史像上世纪老太太的裹脚布,但我依旧相信蓝色生死恋。如果小七不来我家给我甩下响亮的一记耳朵,我可能还在失恋的沼泽地里死去活来。没有谁能理解,对于一个28周岁的大龄少女来说,渴望和一个男人相恋结婚相守到老的信仰化为泡影是怎样的心情。我凌乱打结的头发有好几天没洗了,衣服的袖子用立白是洗不干净了,我把洗面奶当牙膏,半瓶他还没用完的嗽口水当饮料给喝了。

小七赶来我家的时候,我还正对着马桶堕落。我的身体像被撕裂开来,两腿像装满了铅,肚子里像灌了高浓度的医用酒精,血淋的心脏像泡在福尔玛林里。身子靠在马桶上,脑袋耷拉下来悬在半空中,憔悴的像个纸片人。

小七是我的闺中密友,她见证了我每一次惨烈的爱情,却依然对我不离不弃。她是一朵文艺界的奇葩,大学跟我混同一寝室,手机三部以上,写得一手好字,跳得一曲好舞,体重永远不超过三位数,外表年龄看上去总是浓郁的青春气息,不知向多少肤浅的男人伸出过罪恶的双手。

但这厮是典型的社会败类,她是以为妥思陀耶夫思斯是只家禽,伊夫圣罗兰是种植物,列夫托尔斯泰是个国家,外表的假装萝莉,内心假装单纯的女流氓。小七常说,魔鬼的身材和靓丽的外表只是她掩饰罪恶的工具而已。

“天,这几天你都干了些什么?”小七一进门,噗得就踩到屋子里的奶瓶,溅了一身牛奶。她一边擦试着她的DOLCE&GABBANA的豹纹上衣,一边嘴里嚷着我弄脏了她的新衣服,干洗费得我来付。

我隐约听到了开门的声音,那一刻,那一秒,眼泪倾盆而出,我以为是李轩回来了。我甚至在想,当李轩看见我这副模样的时候,是否可以像当初我患重感冒那阵一样,悉心照顾我一整夜。在我烧得糊里糊涂的时候,哄我吃药,然后哄我入睡。

有时候,明明知道结局不可能按自己理想轨道上前行,却还要抱着最后一根稻草的希望。又有时候,事实明显在自己的眼前,却不愿意去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是个有重度幻想症的急症病人,却被挂号排到第1001个。

我听见脚步声朝我的方向走来,但我听见的竟是小七的声音,这种失落感一下子塞满了我的心脏。

“你在干什么?”小七推开洗手间的门,看到我脸色惨白半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她惊声叫了出来。然后又急又恼的弯下身子扶我。

小七的身型瘦弱,她咬着牙用尽力气扶我起来,我又嗅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或许是唯一可以勾起我美好记忆的东西,内心的失落感渐渐散去。这一刻,我突然笑了,虽然笑得好狼狈,但我知道,这世界上终于有一个人不会不管我的死活,这种感觉好温暖,就像加州风味的蜜制烤鸡翅一样。

她把我扶到沙发上,靠着我一屁股坐了下来,大喘粗气。我明显感觉到整条沙发的重心全部往我们这边倾斜,还发出嘎吱的声音,让我有点怀疑这个牌子的沙发质量。

“居然为了一个男人在家里要死要活,我现在打电话给他,看他还要不要你。”小七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我赶紧拉住她,声音哽咽几乎哀求:“我求你了,别打。”两行滚烫的热泪又滑了下来。

“那你想让我怎么样?你看看你现在这副德性,要我是个男人,我惹不起你我躲得起。”一向跟我同一个鼻孔出气的她,居然从沙发上暴跳起来,歇斯底里的朝我怒吼。

我敏感的神经一下子被刺得生疼,我捂着耳朵想要逃避她的撕喊。“别说了,别说了,你要不愿意管我,立刻从这里滚出去,我不想听你说,我不想听。”

一记响亮的耳光清脆地打在我的脸上,我只听见耳朵嗡嗡作响,却感受不到一丁点的疼。

我终于安静下来,凌乱的头发下窝藏着一张鼻涕眼睛一大把的发黄脸蛋。

小七紧紧的撰着我的手,她的声音有些激动,但口气明显缓和下来了,“要是你觉得没男人真心爱你,那我来爱你,直到你出嫁那天。”

我终于抬起头看她,看着她深蓝着的大眼睛里淌着的泪光,心里流过一丝感动。

也许,没有所谓的情感负累可以活得很洒脱,可以孤独,可以一个人躲在坟墓里永垂不朽,可以摔房门砸手机睡大觉,可以周末翻本无聊的书一整天,可以小资一把,可以浪漫一把,一个人真的可以很好很好。

是啊,我又重新回到单身快乐的队伍里,可为什么一点都快乐不起来。

我总觉得爱情只有两种版本:要么爱,要么滚。于是我在爱琴海里爱得死去活来,爱得翻江倒海。什么广岛之恋,罗马假日,威尼斯恋人,这些不同款式不同型号的爱情都把我伤得内分泌失调。

我很爱李轩,我跟他认识的方式简直就是当下最时尚前沿的方式——相亲。他泡姑娘的手段很多,从传统的街边搭讪到变成网络上隐形色狼,最后到相册空间包装得人模狗样,借着那辆德国进口的四轮车摆了几个POSE,上传了几张英俊潇洒的照片四处撒网。

不过他的确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很高大,女人需要仰视他。他有辆前刚从修理店拿回来的车,载我出去吃个饭兜个风不至于爆胎。他帅气,照出来的大头照片怎么看都像性工作者。他大学时画过人体,阅读过世界上最美的海岸线。他在医学院干过解剖,想研究爱因斯坦的大脑。为了让我可以拜倒在他李维斯的牛仔裤下,他开始专研GUESS的悠久历史。还有,他泡在酒吧里的样子,看起来像个高素质的良好市民,而不是猥琐色狼。

我和李轩就这么在命运的安排下认识了,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就是算命先生嘴里说的命中注定。但是我还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的,因为月老从来不眷顾像我这种已经失恋了16次的大龄少女。

他的皮肤有点白,我很担心他用多了美白护肤品。他的眼睛有点大,我很担心他用了液化。他的睫毛有点弯,不晓得是不是做了个拉长小手术。他的眼睛有点蓝,我知道他如果不是混血就一定是戴了美瞳。他的小脸很精致,我担心他是否整过容。他手上戴着卡地亚,质地看上去很有诱惑力。他的小西装有点酷,不晓得不是DIOR HOMME。我时不时打量着他,以最快的速度对他的外在形象进行检视并计算得分,发觉早已超出了我的目标值。我按住内心的狂喜,开始与他畅谈一些不痛不痒但是很深刻的话题。比如:你好。你饿吗?你吃饭了吗?你渴吗?要不要喝点什么?谢谢。再见。

认识李李的第二天,我就陷入了爱情沼泽地无法自拔了。虽然我们只见过一面,我们的谈话内容还很原始,但我知道,我已经深深的被他吸引住了。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暧昧限界永无止境,但我知道我不是在玩暧昧,我这次是真的很认真。再说了,我早就过了与男人玩哥哥妹妹奸情游戏的年龄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随时可以被电话的骚动而夺去我全部的精力,我开始疯狂的在等待他的电话。我的心开始悸动,涌现出青春少女怀春时的羞涩与不安。

但是过去了五天,这五天里,我时刻把手机带在身上,24小时开机,就连上洗手间也都带着,有好几次都差点将手机掉到马桶里。恋爱与失恋的感觉都一样,都叫人失魂落魄。

有好几次我都忍住想打电话给他,怕自己太主动又会把男生吓跑。于是我给自己编了一卡车的借口。他可能在忙着下一季度的财务报表,现在打过去他一定焦头烂额。或者他正在和一个重要客户在谈判,我现在打过去肯定会影响他的合同签暑。更或者他和一个特别优秀的女孩正在约会,而我会被划入货比三家的待定区。

晚上小七约我去喝茶,我告诉她我爱上了一个只和我聊了五分钟的相亲对象。

小七:“什么,你疯了吗?你了解他吗?你知道他们家养的狗是什么品种吗?知道他上一任同居对象的性别吗?知道他内裤的牌子是CK还是armani ?知道他上班的交通工具是阿斯顿马丁还是飞鸽牌电动车?知道他饭前有洗手的习惯吗?知道他爸妈是中央领导班子还是开五金店杂货铺的?

我:“我不需要知道这些。我是疯了,我都快为他都快发疯了,我现在就想约他出来,然后在弹着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的咖啡厅里与他交流将爱情进行到底,而不是陪你喝壶龙井,却被你像拿了柄机关枪似的把我枪毙五分钟。”

小七:“那他准备好了五克拉钻戒吗?”

我:“你觉得我会这么肤浅吗?我要的只是能和他安静的享受5个小时的浪漫时光。”

小七故意把茶水喝得很急,然后发出肺核结晚期病人似的声音。“我敢打赌,你都准备上杆子跟他生死相许,而他只是来帮你修理家具。”

“走着瞧,我一定让他拜倒在我的高跟鞋下。”

我觉得在爱情的案发现场里,我不是福尔摩斯,但我绝对是一个合格的犯罪份子,因为我把名片递给了他。

三天后,我正在焦头烂额的赶一堆案子。却突然接到了李轩的电话。他约我明晚在茶馆里喝茶,他一定知道我对酒精会过敏。他还约我晚上七点钟不见不散,他一定打听到我明天需要加会班。他还说到时候他会来我们单位接我,他一定把我的单位的地址看了几百遍。

挂掉阿轩的电话,我脸上的笑容有点多,觉得老板今天的造型很别致,垃圾箱的结构很自然美,刚冲好的苦丁茶有点甜,客户骂人的腔调有磁性,案子再修改十次我也很乐意。

爱情初体验

每当重要事情即将来临,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简称猴急。从六点钟下班开始我就一直盯着电脑右下角的屏幕,眼巴巴的看着的时间刚好七点,却纳闷为什么手机这么安静。刚打开手机,就接到李轩的来电。

“你好,我是现在直接到你公司楼下接你还是?”

“真的不好意思,我现在还在加班,晚一点打电话给你。”我潇洒地挂掉了李轩的电话,穿上大衣乘76路公车回家,晚上准备吃麻辣火锅。

我是对他有那么一丝好感,但还没有好感到围着他满世界转。男人,大多总在第二次约会就想欣赏你的卧室和大腿。和你在一起一周后发现信用卡透支余额不足后,开始放你鸽子。半个月后开始责怪你衣服太新,胸部太平。一个月后在他家发现别的女人遗失的黑丝,上面还透着性感的花纹。从此以后你打他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在服务区。

我打电话给小七,告诉她我今天拒绝了李轩的约会。小七说她半小时后会出现在我的厨房,教我怎么做鸳鸯火锅。

小七来到我家的时候拎了两袋食材。她号称是食神,从中式快餐,日本料理,韩国烤肉,西式甜品,她就是所有男人向往的食谱大全。她对我一顿豪言壮语:“看来我教你的爱情哲学起了巨大的作用,你终于学会了怎么在这个充斥着荷尔蒙的世界里截取幸福。”她一边挥舞着菜刀,一边狂吐唾沫。她进厨房的样子不是优雅的LADY,也不是大妈,倒像是个屠夫。

我剥着大半个洋葱,熏得眼泪哗啦哗啦往下掉。或许男人永远在乎的是得不到的东西。

我一边洗着的手,一边在琢磨,我临时变卦,李轩会不会觉得我很没教养。

小七一阵冷笑,“教养?我来告诉你什么叫做教养。他没准在你挂电话以后,对着手机大骂三字经,把你的祖宗十八代亲戚全问候一遍。然后再拔通哪个小莉的电话,在酒吧里邂逅亲密情人。现在的男人大多缺乏教养,对女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又大男子主义,头皮屑都快成大暴雪了还没空去洗。当然,还有那些孤独寂寞看起来像是好好先生的男人,四处猎艳靠一夜情来发泄对整个世界的不满,恣意挥霍荷尔蒙,到处留下自己一夜风流的肉体证据。你跟我说教养,这年头的教养早转移到腰部以下了。”

面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我真的不忍心二次拒绝。我把救助的目光投向小七。和小七吃完火锅后我又接到了李轩的电话。他说他半小时后会出现在我的公司,顺便接我下班,带我去吃宵夜。我竟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下来。

“我先载你到单位,然后你假装很累的样子走在公司楼下,笑着对他说你其实刚刚加完班肚子有点饿,要不去吃个宵夜。身体有点不舒服,可能是因为生理期刚来。脑袋还有点痛,可能是传染了办公室感冒。最近还有点贫血,问他有没有认识的老中医。一晚上他扶着你逛西湖,借着你身体虚弱开始占你便宜。半夜一点钟送你到他家,说他有治疗痛经的秘方,然后解开你衣服的扭扣。第二天你打电话告诉我,你找到第十七个男友了,让我提先准备好你结婚的红包。一周后你拉我去试婚纱,接到他的电话是分手消息!”

“你是在复述昨晚看的电视剧吗?”我反问小七。

“你不觉得你现在的状况和昨晚演的电视剧出奇的一致吗?”

我耸了耸肩,两次拒绝同一个男人同一天的约会是不道德的。于是我还是让小七开车把我送到了公司楼下。

半小时后,李轩的车准时出现在我公司的楼下,他很准时,他说让女孩子久等不是他的风格。他很绅士,下车为我开车门,还替我系好安全带。他很温柔,替我拔去嘴角边的头发,问我会不会觉得冷。

我们在西湖边茶馆坐下,这里很有江南风情的古韵。不像西餐厅那么市侩的围着一群装斯文的暴发户,也不像星巴克一样汇集着一群装小资伪文艺的苦逼白领族,更不像酒吧里窝藏着一群把自己封闭在里面发泄的偷欢客。

我们相视而座,他**的看着我,仿佛在研究世界未解之谜。我羞涩的笑笑,他说我像宫崎骏笔下走出来的漫画少女。我的脚尖轻碰着的脚踝,他的指头微触我的脉搏。

我和李轩的感情升华太快,茶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我们的需求。于是,我提议换场地,当然,我们不会去宾馆。

我们还是在西湖边逛,因为没别处可去,毕竟这里曾经有那么多生死相许却不能生死相依的凄美故事。夜晚的风有点凉,他拖下他的外套给我披上。过马路时,他牵着我的手让我很有安全感。聊到动情之处时,他低头轻吻着我。该死,剧情果然和我前任男友如出一辙,只是换了个男主角而已。

其实在追求幸福的路上,我一直都汹涌澎湃,只是每当被男人甩掉之后我才会心如止水一礼拜。我的心愿真的很小,我只是希望可以和一个喜欢的男人去趟民政局,希望开车快到家了不要抛锚,挑了半天挑的柚子不要太酸,客户方的谈判对象是个帅气单身的钻石五老五而不是五十岁秃顶的老头,偶尔一次肉体出轨不被男朋友抓住现行,去外婆家餐厅吃饭刚好不用排队,驾车去景区游玩不限牌照,赶时间去机场时不要遭遇红灯。还有,去看妇科的时候主治医生不能是男友她妈。

在被他吻到窒息的这段时间里,除了想起自己这点可怜的心愿之外,我还想到我和李轩今晚的关系。我想他是个正常的男人,所以会一时冲动,会忍不住对喜欢的女生表达爱意,会克制不住抓住机会就不放过。生活中,这种男人大把的存在着。他们总是以亲吻来判断去宾馆的距离,在亲热结束后留下一个冰冷的背影,在激情退去后忧郁的抽根烟,或者急匆匆的穿裤子找皮带,仿佛在下一秒就要被抓住现行。

但我还是被他身上淡淡的CUCCI男式香水迷住了,我们驾着车来到了他的住处。

他踢掉我的鞋子,抚摸我的头发,解开我的项链,松开我的腰带,然后递给我毛巾和浴巾。

“浴室在那边,晚上吹了那么多冷风,别着凉了。我去给你煮点姜茶。”

天,到手的美味他居然不吃,李轩**的样子像耶稣,看见我露肩的模样心里狂念善哉。我接目瞪口呆地接过毛巾钻进浴室,突然觉得人生开启了崭新的可能。

从浴室出来,他端来热气腾腾的姜茶。我才注意到他的脸像饼干盒一样方正,但我似乎很喜欢吃饼干。我的手没端稳把姜茶洒出来弄脏他的地毯,我忙着说sorry,他忙着对我说没关系。

我们吃着曲奇看着电视剧,我像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似的安心躺在他的怀里哈哈大笑。他安静的抱着我,仿佛在抱着他失散多年的女儿。他轻轻地抚摸,就像在抚摸一件艺术品。

清晨的第一缕微风带着勃朗风山脚小镇的清鲜迎面拂来。我光着脚丫站在原木地板上,穿着V领的素色长裙站在窗口吟诗,虽然我的头发有点乱,口气有点重,像被莎士比亚附身一样拿着半杯凉白开动情的感慨。手机里又响起那熟悉美妙且该死的旋律:主人,起床啦!主人,上班啦!我终于从梦中醒来。睁着看着他用手臂撑着半边脑袋若有所思地盯着我。他的表情里分明含着玩味戏谑,我可以肯定他看我的眼神不是在研究圣母玛利亚而是在观赏他的猎物而已。

“你昨晚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吗?”

李轩淡淡一笑,摇摇头:“你睡觉的样子像个孩子,好安静。”然后在我的额头上轻吻了下。

我紧张地朝被子里看了一眼:“我们昨晚有发生过什么吗?”

李轩沮丧地点点头,“你可要对我负责……”

……

第二天我看到手机里有17通未接电话,全是小七打来的。我约她老地方见面。

“说,你和他昨晚进行到哪一步,和他接吻的感觉像不像吻到了金城武?身上有几块腹肌,胸毛占浑身的毛发的百分比,胳膊上有没有刺别的女人的名字……”

我到底是上辈子做了多少缺德事,竟交了小七这么个极品损友。

“姐们,别问了,我害怕。”

“你怕什么呀,明天又不是世纪末日,天又没塌下来,你养的金鱼还在我家鱼缸里游来游去,下水道又没堵住,冰箱里的牛奶又没过期,老板又没打算炒你的鱿鱼,父母又没的催你立刻带男人回家,你的业绩又不是拿了倒数第一,信用卡又没有刷爆,车子的贷款早已还清。话说,你昨晚到底跟他进展到哪一步了,我打了你十几通电话都没接。”

我在小七的威逼之下我承认了和李轩的关系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小七的半杯雀巢是彻底浪费了,全喷到了地板上。“你说什么,你的城池这么快就被他攻克了。拜托我的大小姐,你们才认识几天?男人从来不会在意轻易到手的猎物。再说,我可不想再安慰你第17次失恋。”

“可是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很好很好,我仿佛又回到了初恋。”

“在这个到处残留风流DNA的城市里,找到一个好男人恋爱结婚的机率和摔飞机的机率差不多。你或许更适合去买福利彩票。”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喜欢的外型已经跟别人生死相许,我讨厌的款式每天站在我家楼下唱跑调的情歌。我喜欢的稳重正在追求我对面那个便秘多年的女孩,我讨厌的笨蛋每天随尾我换三趟公交车。请问,我到底还应该再买多少年的福利彩票才可以找一个好男人去马尔代夫度蜜月?”我从口袋里掏出半沓福彩从桌上一扔。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他妈妈下个月生日?他爸爸下个月退休?他还有个快30岁还没有嫁出去的妹妹?他最要好的朋友在证券公司当经理,他最近买的股票挣了几百万?他将来的奋斗目标是吃遍全世界的美食?”

我白了小七一眼,“拜托,这些都是你家里的事情。他爸妈不是领导班子也没开杂货铺,他是独生子没有妹妹,他最好的朋友还在瑞士滑雪,他没买股票,奋斗的目标是公司上市而不是全世界美食。”

“我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适合你。不过在你没有嫁出去之前,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寻找备胎。一个女人的魅力不在于她有个多么优秀的男友,而在于她正在被多少个优秀的男友追求。我有必要让这个李轩有一种危机感,这样才可以保证你在30岁之前可以当上妈咪而不是弃妇。”

小七把我带到了酒吧。灯光昏暗提升了暧昧指数,舞台上舞骚弄姿的女人竭尽所能发挥自己独有的魅力。走道里挤满了寂寞的男女,你已经分不清楚廉价香水、劣质发胶还有香烟散发的味道。在这里,每个人都会卸下自己防御的面具,展现出原始的本能。来这里找爱情的无非是借着爱情的幌子来四处猎艳。男人与女人之间眼神迷离,相互挑逗。听着高分数的舞曲,狂肆地扭着身体。喝着勾兑的酒水,抽着各种国外牌子的香烟。没有谁可以完全保持清醒,男人借着醉劲开始占女人便宜,女人借着酒性随意任男人在身上游走。

这里汇集了所有孤单寂寞、价值得不到肯定、工作得不到认同,情感遭受过背叛、身心饱受煎熬的都市客,这也许是最后一片可以让自己麻木的灵魂得到死前狂欢的栖息之地。

“你觉得在这种地方找的男人可以成为结婚的备胎,而不是毁婚的爆胎。”我凑到小七的耳边大声问道。

小七挽着我的手,在我耳边笑道:“这里除了一夜风流还有一见钟情。”

小七带着就靠着吧台坐着,我酒量欠佳,就点了一杯果汁,小七则点了瓶黄酒。她两杯酒下肚就踩着高跟鞋自己跳舞去了,我把一个人晾在吧台上。

我忧郁地喝着果汁,觉得这一群人的狂欢和我一个人的孤单多少有点格格不入。裤袋里的手机不安份地响起,一看是我妈打来的电话,赶紧钻到洗手间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后小七依旧没有踪影,酒吧是她的天堂,一直以来都是。

当我眼光四扫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定格在我的视线范畴之内。我突然觉得灯光太亮,与李轩的对视让我的脸变得通红,仿佛刚才喝的不是果汁而是白兰地。

李轩礼貌地走过来与我打招呼。“你怎么也在这里?一个人?”

“啊,没……没有,被朋友硬拉过来的。”我明显觉得自己有些语无伦次。“你呢,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来这里谈点生意,刚好谈完。”

来酒吧里谈生意?我仔细打量着李轩西装革覆衣冠楚楚的模样,这身行头怎么看都像是商务人士而不是夜店泡妞专业户。

我伸手扯了扯他的领带,他摸了摸我的发颈,我的脸贴近他的胸膛,他的手环顾我的腰。

“哟,姐们,行啊你,我才走这么一会,你就跟男人勾搭上了。”小七喘着粗气,一口气把一杯黄酒喝下肚。

“你是何心的好朋友吧,自我介绍下,我是她的男朋友。我叫李轩,朋友都叫我阿轩。”他大方地介绍。

我暗自窃喜。一个女人在对一个男人以身相许之后,并不是先盘算着怎么进驻他们家的户口本,而是渴望男人可以向外界宣布自己是他的女友,这是女人身份的象征。这种象征表明了男人肯为你结束单身生活,正式允许你在他的世界里披头散发地走来走去。

小七微愣得想要跟我获得眼神上的交流,但我光顾着自己窃喜全然无视她对我眨眼眨到抽筋。

“哦,你就是何心的新男朋友啊。那恭喜你了,找到这么一位好姑娘。那我先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偕老早生贵子永结同心”

我恶狠狠的揪了小七一把。这个败类从来不分任何场合就乱飙她的成语。

小七朝我呲牙咧嘴,心里可能把我诅咒了八百遍。“对了,既然你找到了你的幸福,那我也要跟着我的幸福走了。这是我的朋友TONY,我们先走了,拜拜。”

小七搂着TONY的脖子,哼哼哈哈地离开酒吧。

可是我怎么看那个TONY都不像是个可以开着跑车带小七去周游世界,在她高兴的时候的时候给她一次激情派对,在她无助的时候带来去商场刷爆眼球的大款。反倒是像一个亟待妈妈呵护的乖宝宝,老师教鞭底下的好学生,一辈子要跟太太相濡以沫死要同穴的好先生,给小孩洗尿布学喂奶的新爸爸。

我突然有点同情TONY,没准明天他会向我倾诉今晚是他此生最悲惨的一夜。

“你就这么让你朋友跟别人走了?”李轩突然问。

“放心吧!我反倒是有点担心那个TONY。”

小说我们终将学会一个人,重度幻想病人 试读结束。

承平小郎君点评:

最喜欢这种出版图书书,《我们终将学会一个人》此书很有故事有情节,很有味道。

我们终将学会一个人章节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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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亲+双重生+禁欲+发疯+勾引佛子+复仇+宅斗+双洁+HE】林窈和林舒双双重生了。上辈子,林舒抢了林窈的机会,给煜王为妾。煜王一心修佛,清心寡欲,只要能让他破戒,就一步登天。而林窈,则嫁给一个农户出身的穷书生。都道林舒将飞上枝头,林窈怕是苦命一辈子。然而,谁都没想到,面对林舒的勾引,煜王根本不为所动,还一怒之下打她三十大板。最终被杖毙,曝尸荒野。而林窈则嫁了农户出身的穷书生,没想到穷书生考中功名,最终成了首辅。林窈也成了首辅夫人,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林舒觉得是林窈抢了她的人生。重活一世,林舒执意要嫁穷书生。林窈冷笑,林舒真以为穷书生是什么好人?他就是个自私的伪君子,偷偷勾搭青楼女,给她下药不孕,然后将私生子抱来给她养!而且,没了她的助力,穷书生真的能当上首辅吗?……林窈入王府,原想安分守活寡,却被迫去勾引王爷。初时,煜王:“本王不可能喜欢你。”后来,男人将她按在床上,昏天暗地,抵死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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